鱼水村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,将连府林证字(2006)第4400417413号林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以上林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连州市西江镇铁坑村委会渔水村民小组
2026年6月11日
鱼水村村民小组因保管不善,将连府林证字(2006)第4400417413号林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以上林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连州市西江镇铁坑村委会渔水村民小组
2026年6月11日